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台湾台北市一名在成人电话、视频交友网站工作的纪姓女子声称去年12月4日、5日,她私约黄姓网友到汽车旅馆见面,却不幸遭对方连续性侵3次,结果审理期间,被告黄姓男子出示双方对话纪录,纪女不仅称呼他为老公,还说「我们那两天我都有满足你啊」、「做了6次以上」、「只要你想,我就必须主动求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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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怀疑纪女是怕卖淫被妈妈与男友发现才会提告,有关妨害性自主部份,日前已宣判黄男无罪。

根据判决书指出,被告黄姓男子去年底透过某成人交友网站认识一名长相清秀的纪姓女子,两人相谈甚欢,黄男得知纪女有金钱需求,遂与她12月4日、5日两天相约在旅馆性交易,不料两天激情过后,黄男觉得纪女对他的态度转趋冷淡,心有不甘想起之前纪女曾说过自己出身单亲家庭与母亲相依为命,于是就威胁纪女要将她在成人网站工作、卖淫一事都告诉妈妈。

「拜托你不要让我妈知道好不好,她受到刺激真的会去自杀!」纪女得知黄男有意互相伤害,多次用LINE、微信传讯苦苦哀求黄男放她一马。

没想到黄男却变本加厉,还说要把她的不雅照全传给妈妈、男友看,「​虽然没拍到妳的脸,但是看身材还有项链,我想她看得出来的」、「留着去跟妳妈妈还有男友说吧!」纪女在走投无路之下,最后决定经男友陪同前往警局报警,控告黄男恐吓与妨害性自主等罪嫌。

虽然纪女在侦讯时供称,12月4日、5日两天与黄男发生性关系,纯粹是因为受到他威胁恐吓才会就范,但法院审理期间,法官调阅双方LINE、微信通讯纪录发现,纪女在被性侵后,仍多次传讯与黄男调情,「老婆的责任就是要满足老公」、「我主动诱惑你,舔奶头」、「帮你用嘴巴到射出来」。

另外根据验伤报告,纪女除了处女膜破裂外,并没有任何明显外伤。

法官质疑,纪女针对被性侵的细节,说法前后不尽相同,若黄男真如纪女所述以暴力手段性侵,怎会没有留下任何瘀青、抓痕?

另外根据通讯纪录也显示,纪女在报案前,曾不断对黄男道歉,「我知道你帮我很多」、「怎么做你才能原谅我」,研判她是怕卖淫被家人知情才会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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