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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9日讯)狠心父亲竟將仅4个月大的亲生儿拋掷在地,导致其头部內出血后陷入昏迷;今日终於自尝恶果,俯首认罪后被判1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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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29岁的安利依斯迈(无业)。根据控状,被告被控於去年11月4日晚上7时30分,在哈兹达益巷1路的住家房內,企图谋杀仅4个月大的男婴,导致其头部在撞击到地上后內出血,因而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並可在第3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將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及罚款;倘若致伤受害者,刑罚则加重至监禁20年。

今天也是此案的首日审讯,他在听过控状之后,改口认罪。

被告並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向法官求情时表示他已经知错,希望能予以轻判;不过,主控官阿米拉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予以合理的判决,因为被告竟对年仅4个月的亲生儿施以毒手,是一项严重的罪行。

而法官扎曼在作出宣判之前,问被告是否知道其行为將会导致孩子死亡,而被告回答表示知道。

法官经考量后,宣判被告罪名成立,监禁10年,而其刑期將从去年11月5日被捕日当天算起。

根据报导,一名继母將4个月大的孩子送往医院治疗时,声称他不小心跌倒,但医生在进行检查后却发现有可疑之处。当时,男婴的头部內出血以及陷入昏迷,因此怀疑他遭受虐待,立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显示,施暴者竟是男婴的亲生父亲,他是趁著妻子不在家时狠下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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