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日讯|将误闯家门的鳄鱼宰了吃,村民可能就此惹上官司!
兵南邦甘榜东加亨近日有村民在河水高涨的家门口发现一只鳄鱼,随后将这只长约10英尺的不速之客生擒,当场将其剖腹过后大快朵颐。
沙巴野生物局局长奥古斯丁杜加表示,村民在发现鳄鱼误闯家门时,应该事先通知该局处理,好将其活捉放生。
他今天在接受本姐妹报询问时表示,这只鳄鱼应该是随着近日发生的闪电水灾而误闯入民宅。
他说,从有关社交媒体上疯传的「宰鳄」短片中,该局已经鉴定了涉及者身份。
他透露,事发现场附近的村民认为鳄鱼有可能是从邻近的养鳄场逃脱而误闯民宅。
他指出,1997年野生物保育法有明文规定鳄鱼乃受保护品种,严禁随意猎杀,当局因此已经着手调查有关事件。
他指出,触犯上述法令者可被罚款最少3万令吉、最高10万令吉,或坐牢最少6个月、最多3年,或两者兼施。
据该局兽医森纳丹认为,单从短片观察判断,有关鳄鱼属于咸水鳄,年龄4至5岁。
「我认为,这是在兵南邦甘榜东加亨发生。村民有必要奉公守法,不可任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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