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亚庇8日讯)马来西亚药剂学会主席拿督周宁忻今日促请民众,无需对促使医疗和药剂分家的医药法令修改条例感到担忧,因最终的选择权仍握在消费人手上。
她说:“民众不必过于担忧,所谓医药和药剂分家,并不是说以后配药和取药都必须经药剂师之手;消费人,包括病患都可选择向药剂师或医生及诊所取药。”
因此,她表示,由药剂师垄断的问题并不存在。
她希望民众能以客观心态看待医疗和药剂分家的课题,该会所争取的努力,不会漠视民众及为他们的生活带来不便。
“我们早已知道在国内医疗条件相对落后的地区,甚至地处偏远的沙砂两州乡区会面对困难,所以争取落实上述制度时,并无硬性规定配药或取药,必须经由药剂师,消费人或病患有选择的权力。”
周氏在亚庇受询时,针对斗湖中华商会指医疗和药剂分家,不适宜在沙砂两州落实的问题,这么回应。
斗湖中华商会会长罗思辉要求国会,谨慎研讨医药法令修改条例(Pindaan Rang Undang-undang Farmasi’RUUF’),并以不增加人民负担、不减缓医疗服务效率为前题。
他说,医疗和药剂分家的制度早于国外实行多年,其中利弊已有一定的经验累积,证明此制度确实有利于医疗水平发达的国家,落实医和药彼此之间的相互监管效用,加强患者的医疗保障。
他指出,同时也证明此项制度并不合适于医疗条件相对落后的地区实行,因医药分家势必对夜间的急诊个案、不良于行的病患及经济条件欠佳的贫困人士带来弊多于利的影响。如夜间急诊个案,医生与患者都无法保证能在第一时间获得所需药品。
“这一经验告诉我们,在地广人稀、交通尚欠发达、医疗服务未能普及至偏远乡区的沙巴和砂拉越,并不适合落实医疗和药剂分家的制度。”
同时,他也列举数例,包括会否造成国内药品巿场被垄断等问题而力指这项制度不容仓促推行,并打出“以捍卫人民权益、反对巿场垄断”的口号为该会的立场。
无论如何,周宁忻认为,上述言论是民众对这个课题的一大误解。
她说,该会的立场是与现实配合,乃是在知道医疗和药剂分家在我国可行的情况下才极力做出争取。
她强调,全马共有1万2866位合格药剂师,他们都经过多年的寒窗苦读和至少5年的培训,对药性有充份的了解,可为消费人或病患提供最好的服务。
同时,她也厘清,落实有关医药法令修改条例主要是针对药剂师,譬如关乎药剂师们的配药专业知识等,与普罗大众无关。
“况且,要落实新法,还必须经过多番周折,如政府需考虑人民意愿和在国会辩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