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日讯)涉及多宗案件被控的青少年,今日就抢劫一案不准保外,将延扣至1月6日提审,并在当日定下审前准备日期以及审讯日。

这名19岁青少年是在2014年12月15日傍晚6时半,于甘榜巴亚么比路边,以刀子抢走17岁以及15岁受害者兄弟俩的钱包 内含200令吉、头盔及手机一台,因而抵触刑事法典392条文,并同读于相同法典397条文下之提控。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14年监禁,也可面对鞭笞或罚款刑罚。

因青少年认为控状上指他使用刀子抢劫而与事实不符,而不愿认罪,地庭将在1月6日另行提审,但基于被告还面对另两项提控,如今正等待身世报告出炉后才进行下判,因此地庭同意检控官提议不让被告保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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