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日讯)男子涉及在交通圈处掠夺,今日审前准备后,将定于3月30日至31日,以及4月1日以及2日过堂审讯,唯他今获准继续保外。
这名27岁男子法依祖万法依鲁斯法依扎,被指在今年11月25日凌晨12时半,在机场路交通灯处抢走了一名20岁青年的一台手机、一对银手镯、一条银项链以及现金20令吉,共造成约1000令吉的损失。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92条文,并于今日在第一地庭提审,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14年监禁,也可面对罚款和鞭笞刑罚。
被告在2014年12月10日提审之时不认罪,地庭准其以现金5000令吉保外候审,并必须每个月都到邻近的警局报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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