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警告警务人员不得将调查报告上载至社交媒体,抑或泄露予民众,否则将在国家机密法令下被移送法办,面临停职等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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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哈密接受《马新社》访问时透露,泄露警方调查报告为一种犯罪行为,因相关报告属机密。

“许多受人关注案件的调查报告在社交媒体上流传,若查悉是警务人员所为,我将援引1972年国家机密法令对有关人等采取行动。”

他举例,若性侵案受害者向警方投报后,相关承接投报的警务人员却通过Whatsapp传发调查报告予媒体,这也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泄露受害者或申诉人的信息,将可能导致他们被嘲笑,警方调查报告为机密,不能向民众透露。”

“即使是受害者自行泄露调查报告,也将构成犯罪。”

他补充,警方调查报告仅能由负责案件警官共享,且仅供参考,其他未涉及案件调查工作的警官则无法共享报告,否则将面临包括停职在内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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