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6日讯)医院财务部行政助理涉嫌滥权贪污,昨日遭反贪会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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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该委员会消息,该名54岁男子是仙本那医院财务部的行政助理。他因涉嫌利用职权贪污1万6000令吉,于昨日(15日)下午2时,遭沙巴斗湖反贪委员会官员扣留。

据了解,该名男助理被指利用职权,批准维修宿舍工程予一间公司,其实是自己的工程。

被告Imrah Bin Bakalanah,今天被带上斗湖反贪会特别法庭过堂。

他被控于2015年11月2日,身为高级财务部助理公职人员,在仙本那医院财务部办事处,利用职权贪污1万6000令吉,批准维修宿舍(PWD823)的政府工程(工程号码L0251141701150794)给一间公司Sharizman Jaya Development,费用为1万9800令吉,其实该工程是由自己执行。

被告此举已抵触2009年防止贪污法令第23(1)条文,可在第24(1)条文下受罚,一旦罪成,可坐牢不超过20年,罚款贪污总数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聆审,案件由反贪污委员会主控,被告聘请Darmin律师楼出庭。

由于案件发生在仙本那,因此,法官首先依程序宣布斗湖法庭为仙本那法庭。

Imrah面对控状时表示明白,但不承认有罪。法官裁定9月4日再次过堂。

主控官要求法庭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和1名本地人担保出外,同时每两个月到斗湖反贪委员会办事处报到,护照由法庭扣留,而且不能与任何此案证人会面。

律师Damin基于其客户年龄已长,是W22职衔,月入4000令吉,加上每月要付还贷款,净收入只有600令吉,客户已婚,有一名在斗湖医院服务的妻子和5名孩子,其中2名孩仍上学,3名孩子没工作,相信法庭批准他担保出外是确定他会出席审讯,而且其客户因为是仙本那道地人,拥有家庭和家庭成员,不会弃保潜逃,
因此要求法庭减低担保金,建议是2000令吉,1名本地人担保。

唯阿旺过后决定,担保金维持1万令吉,但只需缴交4000令吉,由1名本地人担保出外,被告须每两个月到斗湖反贪会办事处报到,护照由法庭扣留,若有需要出国如去朝圣、医疗等,可以向法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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