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6日讯)竞标时提供假资料,以获得学校食堂经营权,年轻夫妇遭反贪会扣留!
这对30余岁夫妻疑在2017年向仙本那教育局提供虚假讯息,以竞标获得某间学校10万令吉的食堂经营权,结果于昨日(15日)上午10时30分被沙巴斗湖反贪委员会扣留。
被告Barmahwati Bte Hassan(38岁)与Mohammad Endra Bin Abd Sarakal(39岁),共同面对6项控状。但由于案件发生于仙本那,法官首先依程序宣布斗湖法庭为仙本那法庭。
此案由反贪会主控官负责提控,被告夫妻没有代表律师。
控状一指他们共同于2017年1月25日,在仙本那教育局出示伪造的商业执照(E-Pah Corporation,注册1378/2017),意图欺骗竞标仙本那Gelam-Gelam小学食堂的经营权。
控状二指他们共同于2017年1月25日,在仙本那教育局出示属于E-Pah Corporation的伪造商业宣誓书(KS5388587260877421 357-20006350),意图欺骗竞标仙本那Gelam-Gelam小学的食堂经营权。
控状三指他们共同于2017年1月25日,在仙本那教育局出示属于E-Pah Corporation的伪造商业宣誓书(BPS5388587260877421 357-20006350),意图欺骗竞标仙本那Gelam-Gelam小学的食堂经营权。
控状四指他们共同于2017年1月25日,在仙本那教育局出示属于E-Pah Corporation的伪造马来亚银行流动户头(560045056064,日期31/10/16)意图欺骗竞标仙本那Gelam-Gelam小学的食堂经营权始。
控状五指他们共同于2017年1月25日,在仙本那教育局出示属于E-Pah Corporation的伪造马来亚银行流动户头(560045056064,日期30/11/16)意图欺骗竞标仙本那Gelam-Gelam小学的食堂经营权。
控状六指他们共同于2017年1月25日,在仙本那区教育局出示属于E-Pah Corporation的的伪造马来亚银行流动户头(560045056064,日期31/12/16)意图欺骗竞标仙本那Gelam-Gelam小学的食堂经营权。
以上控状均触犯了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可以在第468条文下被判罪并与第34条文同读;罪成最高可被判坐牢7年及罚款。
主控官要求法庭批准两名被告各以1万令吉及由1名本地人担保出外,每两个月到斗湖反污会办事处报到,他们的护照由法庭扣留,不能与任何此案证人会面。
被告俩在庭上求情时陈情,指他们收入不稳定,为夫者本身是长子,有患病的老母要照顾,还有孩子等,阿旺决定担保金维持1万令吉,只需缴交每人3000令吉,由1名本地人担保出外,
每两个月到斗湖反贪会办事处报到,护照由法庭扣留,若有需要出国如去朝圣、医疗等可以向法庭申请。
法官择定9月4日重新过堂,被告可以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