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州元首敦朱哈。

亚庇30日讯|多名执政党议员跳槽酿造变天的沙巴政坛,到头来是州元首御准州议会解散,让人民自己重新选过。

沙巴州元首选择解散州议会,以还政于民的举动,虽非史无前例,但在国内政坛却属少见。

那么,州元首敦朱哈是凭什么做此决定呢?

新任州律政司苏观山前不久刚指出,沙巴州宪法有阐明,首席部长不再获得州立法议会多数议员支持时的相关条文,包括首长的任命以及辞职事项。

他指出,根据州宪法第6(3)条文阐明,「州元首应任命1名,他认为获得多数议员所支持的议员为首席部长……」

「而州宪法第7(1)条文指出:「如果首席部长不再获得州立法议会多数成员的信任,那么首席部长应提出内阁成员的辞职申请,或且首长向州元首要求解散州议会。」

「以上内容可以明显看出,沙巴州元首拥有酌情权,任命可能会获得多数州议员信任的议员为首席部长。」

「州元首也可以通过外部迹象(例如法定声明和/或与议员的访谈)来决定谁拥有多数信任。」

他指出,如果州元首有足够理由相信首席部长不再获得多数议员支持,这名首长除了可以选择辞职之外,也可向州元首建议解散州议会,为选举铺路。

「但州元首可以不听首长的建议,因宪法容许由他来决定,是否允许以这种方式解散州议会。」

沙巴州议会共有65个席位(60民选、5名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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