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5日讯)将姐夫砍伤的男子,在面对6年监禁以及4下鞭笞之刑罚后,上诉高庭但被驳回,保留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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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30岁的男子被指于去年11月9日大约晚上8时半,在位于西连前往斯里阿曼路段第56哩处,以一把巴冷刀将47岁姐夫砍至重伤,因而抵触刑事法典326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或鞭笞刑罚。

汽车问题发怒

据了解,案发当时受害者,即被告的姐夫因车子引擎没反应,被告竟对他的车子拳打脚踢而不满,训了被告一顿,被告恼羞成怒开始推受害者。在双方争执之下,受害者错手将被告推倒在地。被告怒上心头,就跑到房间拿出一把巴冷刀砍了受害者左手臂,受害者痛苦之下即刻逃往其他家庭成员处求救。

被告在今年1月29日首次提审时果断认罪,省下了法庭的时间,地庭考虑到事件的严重性,以及无法忽视受害者所蒙受的伤害作为考量,除了判6年监禁的刑罚外,还另加4下鞭笞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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