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嫌犯家人在获知曾小姐前往报案后,曾献议金钱和解,赔偿对方4500令吉作为不提告的条件。
拉曼女生洗澡被偷拍一案,曾小姐接受本报专访时指出,她在报案后查案官曾告知,若此案进入法庭程序可能得耗好几年,因此曾询问她是否有意私下解决,而最终嫌犯家人联络上她。
「当时, 嫌犯的母亲第一句话就是:为什么不给我儿子一个机会?做么要这样?隨后嫌犯家人不断哀求我,我曾一度愿意接受和解,但是当我提出若要和解,也必须找出其他受害女生寻求和解,对方却要求我不要將偷拍事件告诉其他女生。」
她表示,就因为那样,她决定不接受和解,并將对方所给的4500令吉现金交还予查案官。
部分女屋友內衣裤被偷
「我自5月10日才迁入这间房子住,才不到一个月,就成为偷拍的受害者。」
她说, 当时她是以每个月350令吉的租金,迁入该双层排屋底楼的一间小房独住,但房间內曾发生漏水,屋主却从不修理。
「不仅如此,我进来住不到一个月,就听闻屋子里部分女生的內衣裤不翼而飞。屋子的大门是没有锁头上锁的,因此外人可以轻易进来,我们曾多次投诉,但都没有获得回应。」
她指出,该屋子的大部分同学都互不认识,都是点头之交,而她仅得知嫌犯在拉曼学院修读资讯科技系证书课程,其他根本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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