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5日讯)高等法庭于本周四对“入室盗窃案与黄金抢劫案”中的其中3人判处有期徒刑。
首席大法官拿督张惠安表示,因抢劫和入室盗窃,将38岁的罗西赞判处8年监禁与12鞭刑以及将33岁的莫哈末艾米鲁判处12年监禁与12鞭刑。至于37岁的诺再娜,因收受及保留在抢劫中被盗的财物而被判处2年监禁。
另一名36岁的嫌犯莫哈末诺因帮忙抢劫和入室行窃,将会面对指控与审判。
有关入室盗窃案是发生于2020年12月11日中午时分,地点为都东县升旗山路的一屋子。黄金抢劫案则是发生于2020年12月12日下午时分,地点为甘榜丹琼布鲁特的一家珠宝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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