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丰19日讯)2名印裔男子分别因为遗失大马卡及无能力偿还阿窿的债务,竟向警方报案谎称遭遇掠夺匪,今日双双被警方控上庭,各面对2000令吉罚款,或以3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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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为峇沙(33岁)及古玛兰(41岁),两人今早被警方押往和丰推事庭,在刑事法典第182(蓄意报假案)条文下面控。

根据控状,身为合约劳工的古玛兰是在4月8日,中午12时于和丰警区刑事调查组查案官办事处,声称被2名骑乘摩哆的男子抢走钱包,但警方调查后,发现对方是报假案,目的是无力偿还阿窿债务。

至于担任罗里司机的峇沙则是在4月10日,凌晨2时40分于和丰警区刑事调查组查案官办事处,声称遭到2名共乘摩哆的男子掠夺,丢失了手机、驾照及大马卡。

惟警方最终证实对方是因遗失大马卡,担心重新申请大马卡需要面对罚款,进而向警方提供虚假资料。

此外,两人今早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皆俯首认罪,推事努鲁于是宣判两人各罚款2000令吉,或以3个月监禁替代;此案主控官为萧聪慧副检察司,两名被告则未有聘请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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