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 新加坡国立大学一名男学生向同校一名女生示爱被拒,获知她有男友后,在近一年内骚扰对方,不但屡次发送骚扰信息,多次在她居住的大学宿舍外面徘徊和监视,甚至要求她停止与男友见面。

26岁的被告昨日承认一项非法跟踪,触犯防止骚乱法令的控状,以及一项侵入女生社交媒体账号的控状,另一项擅闯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控方促判监至少12周,法官展期11月11日下判。

被告案发时24岁,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念书,受害者目前22岁,也是该校学生。被告是在2019年8月到2020年7月间骚扰受害者。

2017年7月,被告在欢迎新营认识受害者,2018年初,两人成为朋友,他们住在大学宿舍。

2018年9月之前,被告开始对受害者产生好感,想追求她。他向受害者示爱,但遭拒绝。2019年1月,受害者有了男朋友,并告诉被告。被告拒绝接受,把三人的关系视为“三角恋爱”。

同年8月,受害者到国外参加交换计划,被告不停地发送信息给她,劝她不要理会男友传送给她的信息。

他要求受害者对他公平,阅读他发送的信息。他不停地告诉受害者,对方不适合她。

受害者答复被告,她和被告只是朋友,她有权决定什么时候回复被告的信息。她也说对方是否适合她不是被告或其他人来决定。

2019年11月,被告变本加厉,要受害者接到他的信息后要立刻回复,并恐吓受害者,他知道受害者在外头的一举一动。

当受害者到加拿大温哥华度假时,被告拨打至少60通电话和发送100则信息给她,但受害者没有接听或回复。被告便拨打跟受害者一起旅行的友人的电话,要对方叫受害者回复。

2020年1月,受害者回到新加坡,被告不停地约她见面,甚至到她的宿舍找她讲话。后来,被告侵入受害者的Telegram账号,并告诉受害者,他知道受害者所属聊天群组的聊天内容。被告甚至拍摄受害者和友人之间的聊天内容截图,把截图发送给受害者的朋友。

被告同年2月8日擅入受害者的房间,拿走指状储存器,要受害者停止与男友联络,才把指状储存器归还她。

受害者不堪骚扰,叫被告停止骚扰她,但徒劳无功。被告称清楚受害者每天的活动,知道她在哪里和做什么,令受害者感到懊恼。

最终,受害者向大学当局和宿舍投诉被告,大学当局要被告3月间搬出宿舍。

受害者也阻止被告的骚扰信息传送到她的社媒账号。但被告使用不同名字和账号,继续发送信息。他一天可以发送30则信息。被告告诉受害者,她无法摆脱他,除非她断绝和男友的关系。

受害者最终于7月25日报警。由于被告的骚扰行为,每当有人敲宿舍房间的门,或听见声音,她都会感到恐惧,以为是被告。此外,受害者每次上网或发送信息给人,都会担心被监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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