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市一名男子在结婚前4天突然思念前女友,告诉新娘「心中还有个人放不下,想再去挽回」决定悔婚,并自愿提供人民币50万元做为分手费,然而后来却食言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最后被新娘一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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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商报》报导,来自上海的王姓男子2016年1月经由朋友介绍与黄姓女子结识并交往,2人隔年10月决定结婚,并将婚期定在2018年10月5日,没想到王男在大喜之日4天前突然悔婚,让黄女错愕又伤心。

王男同年10月1日在叔叔等亲友陪同下,前去黄女家协商,最后他同意写下借条,上面表示他因为悔婚让黄女蒙受青春、精神损失,愿意提供人民币50万元分手费给对方,并在2018年底前付清。

王男由于后来没有支付任何费用,让人财两失的黄女向上海奉贤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男与黄女1年前就决定婚事并进行筹备,却在婚前4天反悔除了为女方带来钱财损失,也对其心理造成一定程度的阴影,最后裁决被告得赔偿黄女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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