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4日讯)与弟弟的女友出门旅游,导致两兄弟发生争执,哥哥持刀严重致伤弟弟,今日在诗巫地方法庭被提控,认罪后被判坐牢3个月。
被告为39岁的法易查莫哈末,他被控于今年2月26日下午3时,在甘榜南甲处,持刀蓄意严重致伤一名32岁的男子。
被告与受害者是亲兄弟。
根据警方调查报告指,被告和受害者的女友出门旅游而被受害者知晓,两兄弟因而发生争执。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26条文,持械蓄意严重致伤他人罪控。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20年,或罚款,或施以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处罚。
被告对其罪控表示认罪后,被判处上述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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