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日讯)砂首宗在防止罪案法令下,让嫌犯佩戴GPS电子监控仪器为期59天!

Advertisements

在相较于之前将嫌犯扣留在监狱内,监督更来得自由。地庭批准了调查官的申请,并喻令嫌犯在等待委员会的结果出炉前,他必须佩戴该仪器。

这名由黄招荣代为辩护的30岁陈姓男子,在1959年防止罪案法令4(1)(a)条文下被逮捕后,由调查官透过检察官向第二地庭申请,按照同一法令下7(1)(b)(i)条文,让男子在为期59天的监督期间佩戴电子监控仪器 (Electronic Monitoring Device),简称EMD,同时等待由防止犯罪委员会的进一步通知结果。

该结果包括三种可能,即获得释放、由警方监督、或送往扣留营。

据悉,这批仪器是昨日从武吉阿曼送到古晋警局,今日这名男子“有幸”成为砂第一个佩戴该仪器的人。

武吉阿曼全程监控

针对是否让陈姓男子佩戴该仪器,检方与辩方有着不同的意见,但基于该条文有明确列出必须让嫌犯佩戴该仪器,因此,法庭聆听双方的争辩后,觉得应该按照1959年防止罪案法令7(1)(b)(i)条文以及7(2)条文为基准,将陈姓男子释放,但必须依照该条文下的条件,在这59天的等待结果中,戴上电子监控仪器。

据了解,佩戴此仪器者,其行动将受到武吉阿曼总部的全程监督。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农业超市发展计划 助农民销售产品
下一篇新闻国际狮子会308-A2区 31日慈善筹款演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