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巫23日讯)女子涉嫌盗取他人的款项3万4000令吉,今在法庭被提控,惟她否认有罪,被谕令保外候审,于7月18日进行案件审前管理。
被告为30岁的林氏,她被控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3时58分,在南兰律一银行不诚实盗取,属于一37岁男子的款项3万4000令吉。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03条文,不诚实盗用他人财物罪控。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6个月至5年,另可施以鞭笞和罚款。
被告拒绝认罪后,被谕令须以4000令吉保释金及2名月入不少于2000令吉的担保人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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